2019-03-14 15:31 浏览量:26162 来源:北京晚报
超市销售的婴幼儿辅食中因为含有洋葱,被法院认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决十倍赔偿消费者。辅食中有洋葱为什么就成了问题食品?今天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前,西城法院的法官深入社区,带着审判中的真实案例,给德胜街道的80多位大爷大妈讲消法,教大家买到问题商品如何维权。
消费者李先生在一家超市花1000元买了10瓶婴幼儿罐装辅食蔬菜泥。买回家后,李先生在配料表中发现蔬菜泥里含有洋葱。我国《食品安全食品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明确规定原料中不应使用香辛料,而洋葱这种大众熟知的“蔬菜”其实是被纳入到《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和《天然香辛料分类》中的。李先生认为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将超市起诉,索要十倍赔偿。
在庭审中,超市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销售的食品是从合法进货渠道购得并履行了严格查验义务,因此法院认定超市应当知道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仍然销售,判决超市为李先生退款,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为避免涉案商品再次流通,法院还对涉案商品进行了收缴并销毁。
这个案例让现场的大爷大妈很意外,日常餐桌上的洋葱怎么成了“安全隐患”?法官解释说,出于对婴幼儿健康的特别保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明确将洋葱等香辛料排除在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可添加范围之外。“我们不能单纯从添加的东西是否有毒有害来考虑食品质量是否合格,而应当充分考虑到食品的受众不同,即使添加的材料在常规意义上无毒无害,但仍然可能会对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和风险,因此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系列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