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 14:21 浏览量:12531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当前部分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下半年起,宁夏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层层抓落实。结合石嘴山市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石市场监管(2018)153号),对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强化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针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查调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宁食药监〔2018〕33号)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倒查监管制度漏洞、倒查网格化责任盲点、倒查痕迹化监管短板,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分阶段建立突出问题整治销号台账,认真组织清查,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未整改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为及时掌握基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5月21日至23日,市局食品科对全市农村、城乡接合部和城市郊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抽查,随机抽查食品生产销售主体22家,没收过期食品50袋(瓶)。5月29日至6月5日,市局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大武口辖区的星海镇、石炭井、白芨沟、大峰矿、沟口等乡镇和偏远地区的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抽查食品生产销售主体13家,收缴过期食品383袋(瓶),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生产经营环境。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加强法规宣讲,强化从业培训,努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意识。督促农村食品市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流向可溯、问题可查。
四是着力构建社会共治。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警示信息、整治措施及成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通过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自觉抵制、举报假冒伪劣食品,营造群众关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在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中,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3376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8份,没收不合格食品550余袋(瓶),立案86起,罚款22.52万元;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28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培训26场次,受训人员达4000余人;结合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面粉、桶装纯净水、食用植物油等12大项,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25个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