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14:49 浏览量:15848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2月21日—22日,市场总局分别曝光16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和8起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24起案件中,涉保健食品的有6起。其中,经销商违规销售和传销案例4起,生产企业违规生产案例2起,案件涉及的产品多数为伪劣食品、假冒保健食品,查处适用的法律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百日行动”也验证了保健食品的成色。很想对质疑保健食品的消费者和心存恐慌的企业说上一句:“如果你不尽了解保健食品的评审过程和监管法规,如果你平时对于国检的结果不太关注,那么现在看看严厉整治之下公布的违法案件详情,保健食品的可靠性应该让你放心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在报道这些案件的官宣中,标题总是带上“保健食品”呢?起码也应该说是“保健市场”中的违法案件吧。对保健食品的成见何时能够消除呢?
成见源于对保健食品缺乏了解,这种缺乏也可能存在于“专家”中。不久前,某个知名科普网站负责人竟向媒体表示,吃燕窝阿胶不如吃鸡蛋,鸡蛋营养价值比它们高。这种违背科学常识的类比,出自一个受过高等医学教育的专业人士口中。很多人认为这是该网站的炒作,我倒认为是这位专家对于营养学真的不了解,而这种不了解的背后是营养学教育的缺失。在医学界特别是临床医学领域,很长一段时间内低估甚至排斥医学治疗之外的对于疾病的干预手段。后来这种现象有所改变,医生开始对病人说“吃点有营养的。”但是由于营养知识教育的缺乏,虽然有了营养支持的意识,但这个“有营养”是怎么回事?很多医生并没有掌握系统全面的科学知识。偏偏公众和媒体把健康教育过高的期望和权重交给了医生,于是“吃什么食品可以治什么病”“吃这个东西不如吃那个东西好”等等错误的观点从一些医学专家口中说出,让一些伪科普异化成了真谣言。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院士曾指出,我国医务人员,特别是临床医务人员所掌握的营养与疾病预防知识尚显不足。卫生部门在做2020战略规划的时候明确提出,要先教会600万医生正确科学的营养知识,再由他们传递给百姓,整体提升民族健康素养。“健康中国”战略提出,要把应对疾病的关口前移,这个前移不只是指公众要有预防疾病的意识和常识,也是指医务工作者要具备“治未病”的基本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应该在专业医学教育的必修基础学科中,增加营养保健专业知识的内容。
谈健康,离不开说预防。现在业内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就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这一文件中提出,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内容包括“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个公告一出台,议论的声音很多,反对的声音不少。“不能替代药物”早已经写入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具备治疗功能”是保健食品的定义,业内对这些没有异议。引来业内抵触的,是明示保健食品不能说“预防”。这个红线一划出来,无疑是大大压缩了保健食品的生存空间。
保健食品能不能涉及疾病预防,事实上从法规,到属性,再到实践,其实已经有了答案。按照现行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B16740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这个定义中“特定保健功能”是什么?“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是什么?不都是关联着预防作用吗?保健食品的27项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减肥”“改善生长发育”……等等,每一项功能都对应一个症状,而这些症状就是一种或多种疾病的前兆或表现。保健食品对应改善这些症状了,不是预防疾病又是什么?
食药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保健食品的评审技术规范,其中有文献检索有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这些评审过程评价的就是保健食品和疾病的关系。
事实上,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等要求,在规范的宣传和营销活动中,对于保健食品的功能都是说“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而这样的表述不就是说预防吗?病前减少发病的风险;病中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强抵抗疾病能力;病后提高康复水平。保健食品和预防相关是不争的事实。
可以肯定,监管部门提出设置“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提示语,也是在寻求在现行体制下保健食品规范“说话”的路径。目前,监管部门对此正在以诚恳的态度向各界征求意见,而且也有包括全国性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提出了意见。
万紫千红总是春,良好的沟通是行业进步的开始,相信在保健食品行业必然伴随着健康中国成长的这个大前提下,行业一定能有话好好说。
我是晓理,陪伴你关注健康产业的风云变幻。
晓理
上一篇:坚果奶饮品增势迅猛
下一篇:“甜蜜负担”要注意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