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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网 公开招标品牌被换 学生营养餐管理不能太随性

2018-06-04 15:31   浏览量:159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当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连日来,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这件“荒唐事”,引发当地不少师生和家长的质疑和担忧。营养改善计划要在阳光下运行,还需完善措施,落实监管,让学生真正“吃得上、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

  知名产品被换成当地产品

  今年3月中旬,有河南商丘虞城县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称,从2017年12月以来,在没有公开招投标和告知家长的情况下,自家孩子“营养餐”中原来发放的“雨润”牌火腿肠,被更换成当地的“田黄石”牌鸡肉火腿肠。孩子觉得口感不好、很难下咽。

  知名产品突然被换成当地产品,使得“营养餐”一下成了学生家长眼中的“问题餐”。

  作为国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重点举措,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虞城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有近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被列入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采取课间加餐的形式,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按照虞城县教体局2017年7月28日对外发布的中标公告显示,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有两家公司中标。分别为一标段商丘市和谐商贸公司,中标标的为科迪牛奶以及雨润清真鸡肉、牛肉火腿肠和闽乡缘牌面包;二标段商丘市隆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标的为伊利牛奶以及雨润清真鸡肉、牛肉火腿肠和闽乡缘牌面包。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每年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

  就家长反映更换学生“营养餐”中火腿肠一事,涉及的厂家雨润食品表示,从今年1月份至今,虞城县没有要求供货营养午餐专用雨润牌火腿肠,厂家代表多次联系,被告知暂时不需要。

  查阅公开资料显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问题的一项健康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先后拨款解决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问题。

  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营养餐”的基本要求,就是安全和营养。

  更换理由相互推脱

  针对这一问题,有学生家长向校方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新更换的火腿肠是由该县通宝食品公司生产。至于为何更换,则是按虞城县教体局统一安排。

  然而,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表示,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供应商是在各乡镇中心校主动要求下,教体局领导办公会慎重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出具了18份加盖各乡镇中心校公章的《关于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的申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报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内容基本一致,有几个报告甚至一字不差。

  报告称,通过师生对原招投标食品与当地通宝鸡肉火腿肠的试吃比较,一致认为后者口感更好,味道更鲜,请教体局将原来中标的火腿肠供应商更换成当地的通宝鸡肉火腿肠。

  对于这一说法,有学生家长表示:“如果不是统一安排,那么多学校怎么会几乎同时提交相似的报告呢?”而多名虞城县乡镇中心校的师生也表示,更换原因是教体局统一安排。而且火腿肠更换后,各个学校都出现有“营养餐”火腿肠被乱扔和遗弃的现象。

  “县教体局正积极根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营养餐’供应模式改革,目前还处于过渡阶段。”对于“营养餐”出现的问题,虞城县教体局负责招标的韩海英回应称,师生反映的“营养餐”乱扔和遗弃情况确实存在,但主要原因是学生对于传统的牛奶、面包、火腿肠等“营养餐”供应形式已经厌倦了。

  产品疑似未取得生产许可

  在随后调查新品牌火腿肠生产供应商——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的资料发现,该公司直到2017年12月25日才取得“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许可,而各乡镇中小学校提交的报告落款日期却是在2017年12月5日左右。

  如果这些报告属实,则意味着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情况下生产的鸡肉火腿肠已经提前进入校园,作为“营养餐”发放给学生试吃。

  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企业参与学生“营养餐”竞标,需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

  而在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给虞城县教体局的存档资料中,除了该公司质检科自己出具的质检报告外,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质检证明。

  这些问题,自然也引发了家长们的担忧:“没有权威质检证明的产品怎能替换中标产品”“孩子‘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在不能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擅自更换学生‘营养餐’生产供应商,显然是不合规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陈汉宾律师说,这样做究竟是有关部门责任心的缺失,还是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清查,锁定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学生家长们一个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虞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关于虞城县学生“营养餐”问题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提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调查组研究决定,自4月19日起,停止田黄石牌火腿肠的供应,恢复供应原中标产品雨润牌火腿肠。”此外,针对学生“营养餐”遭“掉包”事件,通报中表示,对违规相关问题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报记者综合整理自工人日报 未来网)

食评

营养餐监管还需加强力度

朱永华

  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当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连日来,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这件“荒唐事”,引发当地不少师生和家长的质疑和担忧。

  为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水平,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经实现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全覆盖。这项由财政出资采购的“营养餐”计划,无疑是食品生产企业争夺的“大蛋糕”。

  能够在众多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学生“营养餐”计划中的供货企业,其资质、产品质量乃至价格都应出类拔萃。从学生食用和反映的情况看,中标企业所提供的两种火腿肠确实令学生很满意。原本既可以满足学生口味又能补充营养的中标食品,当地教育部门却以辖区多所学校“申请更换”为由更换,而多所学校又称更换当地生产的火腿肠是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这样的相互“扯皮”,最符合逻辑的解释就是“无利不起早”。中国食品网

  有关部门的这一做法,涉嫌违反中标合同,给学生“营养餐”的卫生安全造成隐患。如此“溺爱”当地食品企业,其实也是一种“坑害”,须知市场不会怜悯任何一家企业,指望在地方行政干预的不公平中分一杯羹,企业不可能持久生存下去。

  当地教育部门除了及时纠正错误,向家长给出更合理的解释之外,纪检监察部门也有必要介入调查。如果夹杂着利益输送,那就不仅是违规的问题,而是涉嫌违法了。中国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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