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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三年 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7%

2019-02-21 14:21   浏览量:10223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顾仲阳)记者从国新办吹风会上获悉:2018年我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386万,连续6年超额完成千万减贫任务,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7%,全国已有153个贫困县宣布脱贫摘帽,2018年预计还有284个贫困县退出。

  2018年我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开局良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步伐加快,其中“三区三州”全年减贫134万,贫困发生率下降6.4个百分点,高出西部地区平均降幅3.3个百分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2018年东部九省市全年投入财政帮扶资金177亿元,是上年的3倍;帮扶144万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是上年的7.2倍。精准扶贫举措落地落实。其中,就业扶贫全年新增360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建设3万多个扶贫车间,带动77万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健康扶贫累计救治1200多万贫困人口,贫困患者自付比例进一步下降。

  针对记者关于脱贫质量的提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介绍,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来把住脱贫质量关,贫困县退出实行专项评估检查,重点检查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退出的真实情况,并把贫困人口退出质量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贫困县的退出,省里检查验收完以后,中央还要抽查20%的县。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还要求,2020年和2021年,组织对832个贫困县进行普查,普查重点是对贫困人口的退出质量和贫困县在基础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欧青平介绍,贫困人口返贫率整体不高,根据建档立卡的数据统计,这些年返贫人数在不断减少,从80万到60万再到几万人,错退率只有百分之一二。(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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