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10:48 浏览量:2333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胡璐、董峻)为进一步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农业农村部近期组织制定了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流域禁渔期制度,从而实现了我国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
这是记者21日在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这七大流域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说,海河、辽河、松花江是华北和东北地区的三个主要流域,面积广阔,自然环境丰富多样,孕育了诸多特有水生生物物种。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目前,这三个流域的相关省份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禁渔期制度还不健全,各地禁渔行动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跨县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盲区。
“建立各流域相对统一的禁渔期制度,有利于把散乱的禁渔行为上升为全流域有声势、组织化、严管理的禁渔期制度,加大三流域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华北、东北地区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于康震解释说。
同时,农业农村部将从今年开始分阶段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推进禁捕工作。2019年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今后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2020年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渔民退捕工作,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捕,并根据资源环境恢复情况另行制定保护管理政策;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和洞庭湖)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差别管理、一湖一策,特定资源的利用实行专项管理;其他水域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管理措施。
禁渔期制度是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和黄河流域已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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