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要闻 > 正文

老年群体为何成为“保健品诈骗”受害重灾区

2019-01-17 15:28   浏览量:2603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生健康意识逐渐加强,对保健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近年来,老年人被忽悠买保健品的事件屡见报端,老年群体深陷“保健品诈骗陷阱”的情况愈发严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较弱等特点,设置各种陷阱,夸大、虚假宣传,大肆侵害老年人的权益。近期,各地有关部门已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相信此类不法行为必将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老年人也需树立对保健品科学、正确的认识,保健品不是药,不能治病,不要轻信所谓“健康讲座”,盲目相信所谓专家的“药到病除”“包治百病”的夸大宣传,以免贻误治疗时机。作为老人子女,也应对老人多加关爱陪伴,弥补他们情感的缺失和心理需求。

  近日,江苏南京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保健品诈骗案件,非法社会组织“华康益寿托管中心”打着公益旗号,声称可以免费为65周岁以上离退休人员提供电子血压仪、拐杖、辅酶Q10等功能评估,并派人冒充医学专家,为老年人进行心血管疾病体检、分析解释病情。

  在此期间,鼓吹“千金方元宝枫”产品为中国医学权威机构研发,有四项国际专利,夸大疗效,标榜原价2987元一盒,现只需987元,进而诱骗老年人购买,实施诈骗。后经警方证实,“千金方元宝枫”产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产品成本价仅为60元,该案全国受骗人数逾千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据公安部数据统计,2018年以来,已破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人,追赃挽损1.4亿余元。

  近年来,保健品诈骗犯罪呈现发案区域不断扩大、涉案金额不断增加、作案手法不断翻新的趋势。特别是一些犯罪团伙采取公司化模式运营,利用有些老年人关注养生保健,防骗意识不强等情况,以发放赠品、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旅游为诱饵,套取老年人信息,进而组织专人提供“亲情”服务,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并通过夸大、虚构保健品疗效,打着高科技产品、慈善福利工程等旗号大肆蒙骗老年人。老年群体深陷“保健品诈骗陷阱”的情况愈发严重,成为受害重灾区。

  为何不法分子纷纷把目光瞄准老年人群体?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养生保健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对健康保健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产品购买能力较强,但对产品辨别能力不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周敏慧讲师认为,“健康问题是老年人群体的一个心里‘痛点’,之所以许多看似极易识破的保健品骗局能成功,是因为戳中了老年人群体需求,他们愿意为此付出金钱,而恰好他们又具备购买力。”

  周敏慧强调,“保健品本质上是一种食品,是作为日常膳食的补充,并不是治疗疾病的药品。”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是指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60多岁的杨女士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我常年患有便秘,西医、中医都看过,但效果甚微,尝试购买保健品,一是觉得保健品不需要医生开具,购买方便,并且宣称药物是纯天然的,没有副作用。二是因为药物已经不起作用,就试试一些带有‘秘制偏方’的保健品进行调理,实属无奈之举。”

  鹤童公益养老集团董事长方嘉珂表示:“现在的许多慢性病是终身携带的,如糖尿病、高血压等,身患慢性病的老人,在药物无法缓解症状的情况下,视保健品为一种替代性心理安慰剂,希望得到意外疗效。”

  方嘉珂说,加之现在保健品的营销手段非常高明,产生轰炸式的心理效应。“许多营销团队利用空巢老人的孤独感,贴心、热情地为老年人组织免费旅游,观光农家乐,赠送礼品……本质上是精神营销法,用这些小恩小惠为老年人营造一种温暖、亲切、可靠的品牌形象。”

  实际上,保健品不是处方药,但有无副作用?是否可以随意服用,多多益善?尚无科学定论。多数老年人没有渠道去了解产品信息,也无法利用网络公开口径去查证保健品真伪。许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老年人信息闭塞,法律意识淡薄,爱“占小便宜”、盲信权威,固执从众等心理,针对他们量身定做的骗局。

  如何防范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是老年人及子女,乃至整个社会都需要做好的一门功课。

  第一,要树立对保健品科学正确的认识。保健品不是药,没有药品所具备的疗效。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保健品广告不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不可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周敏慧认为,我国的保健品是省级和卫生部两级审批制度,获得审批的保健品具有“保健食品”标识,这其实是一种政府对于产品质量的背书,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信息。

  方嘉珂介绍,在其他国家,保健品包装上会明确标注属“食品”类,让购买者清楚明白地了解保健品实质。对老年人来说,保健品包装、广告中夸大、模糊的表述,都会对其产生误导。

  “作为子女,父母去体检时应多陪伴在他们身边,及时了解父母的健康状况,向医生咨询基本的医疗常识。对于需不需要服药,吃保健食品等问题,首先应该听取专业医生的建议。”周敏慧建议。

  第二,加强对保健品从业人员身份的认定、限制和监管。“保健品市场的确乱象较多,但因为有强大的需求存在,不能一味抹杀,需要社会共同扶持。”方嘉珂说,建立专业的保健品从业资格认证体系是促进保健品健康发展的关键,专业的保健品从业人员和保健品营销团队有本质区别,专业从业者要有职业素养和中医药学科功底,不可一味夸大产品功效。对保健品从业人员“发证”,设置进入门槛,是遏制保健品营销“无下限”的重要手段。

  针对保健品批号问题,国家应严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审查力度。近日曝光的“权健丑闻”事件中,权健集团下架的9款保健食品中,只有“盛坤牌双仁沙棘口服液”能够查询到生产批号,且权健公司仅为受委托生产方,而剩余8款产品均未查询到生产批号。权健官网35款保健食品中,除在国家药监局上可查询到生产批号的19款保健品,还有16款保健品并未获得生产批文。

  多年来,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保健品为“黑户”,使用过期批准文号,自编虚假批准文号,用“卫生许可证”冒充批准文号。因此,子女应帮助老年人,通过正规途径查询保健品文号,安全购买产品。

  周敏慧呼吁,“老年人如果实在有购买需求,可去正规的药店、商场。因为一旦出现产品问题,还可以有效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警惕上门推销人员,对虚假夸大的宣传持谨慎怀疑态度。”(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分享到:

上一篇:春节前我国“菜篮子”产品供应总体有保障
下一篇:扯“老中医”“大药房”作旗,性保健品诈骗“关爱”背后实为“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