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1 10:41 浏览量:24226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天之蓝、剑南春等500余箱“知名”白酒,竟然出自苏州上方山一处疗养院里搭起的工棚里。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为一己私利制假贩假的夫妻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两年两个月,两人被处罚金共计28万元。
老葛一家很早就从老家搬来苏州定居,早前一直做点小生意,没什么起色,眼看孩子们渐渐大了需要成家,老父母的身体也时常闹毛病,处处都是用钱的地方。一个偶然机会,夫妻俩听说做假酒能赚大钱,正好他们住在山上一家疗养院的大院里,远离市井喧闹,地点适宜,便动起了歪脑筋。
“我父亲平时就在垃圾里挑高档的酒瓶子,后来他们在疗养院的院子里做酒,我帮着搬过几次箱子,都是五粮液的箱子,里面有空酒瓶。”据儿子小葛陈述,老葛在院子里搭了个铁硼,里面堆积着很多五粮液和海之蓝之类的包装盒,“有以前搜集的,大多可能是后面买的,然后再把自己买来的低端白酒灌装到高档的白酒瓶子里。”
就这样短短几个月,老葛发展了几个固定客户,吴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专买“高仿酒”。“卖给他的酒比别人的贵,那些所谓的五粮液都是高度酒,而且有防伪芯片包装。”据老葛案发后陈述,“高仿”五粮液一箱卖1500元左右,其余的“五粮液”也就600元。
2017年9月初,因为生意上需要用酒,吴某又向老葛买30箱五粮液,二人约定在山上的公墓附近交货。结果刚拉上货准备下山,吴某就在途中被警察查获致案发。
经查明,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老葛夫妇在疗养院宿舍区内,以“绵竹大曲”等白酒为原料,灌装了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46箱、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223箱、假冒“梦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95箱、假冒“天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35箱、假冒“海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81箱、假冒“古井贡”注册商标的白酒17箱、假冒“剑南春”注册商标的白酒104瓶,并将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给吴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84680元。
庭审时,夫妻二人悔不当初,均表示“因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结果这么严重。上有老下有小,一时糊涂铸下大错,整个家庭都被连累。”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了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其中,被告人老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综合考量各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连线】
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类,达到一定销售金额即会触犯法律,锒铛入狱,累及家庭。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认准注册商标及防伪标识,并选择正规超市及经销处购买,切莫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损害健康。(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