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09:36 浏览量:2421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从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晋江市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通过省考评组考评验收,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成为泉州市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记者注意到,自2017年8月被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2017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一年多以来,晋江通过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均已实现纳入综治网格化平台的目标要求,录入食品药品信息达23066条。同时,从2017年至今,晋江已逐步构建起从农田到餐桌,涵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较为完善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期间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万多户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44起,罚没583.98万元。
在此基础上,晋江还以开展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亮剑”行动为切入点,破获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46起;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为抓手,目前,全市共受理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共计1166件;通过建设10个具有快速检测、投诉受理、业务咨询、信息宣传等功能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便民亭,实行每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对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和创建52家“明厨亮灶”示范店、3条“明厨亮灶”示范街,并以万达永辉超市、宝龙大润发超市通过泉州市首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为契机,在中心城区推动设置12个流动摊贩经营示范点等多项举措,不断夯实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县建设根基。下一步,晋江将以此次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为新的起点,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力度,为“食安晋江”建设提供保障。(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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