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9 10:40 浏览量:1052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解读: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赔偿处罚的规定,目的在于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不法分子假借“打假”的旗号,实则为自己牟利,以“知假买假”“寻假买假”等方式,采取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向经营者索偿,偏离了立法的初衷。职业打假造成了诸多方面的社会危害:破坏市场经营环境,动摇消费信心;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职业打假并不能有效提升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在当前的新阶段,政府将“职业打假”列为整治对象,对恶意打假“零容忍”。
解读专家: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 罗云波
建议:建议执法部门及司法系统通过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从法理层面探讨职业打假认定的合规性,从操作层面提高职业打假认定的可行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面对职业索赔人,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媒体应客观、准确地报道相关事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