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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家解读:辣条“同品不同标”被处罚

2019-01-09 10:27   浏览量:244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解读:2015年,原国家食药总局下发文件指出,“调味面制品(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但因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项处于待批状态,市场监管中出现了标准空白期。各地方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参照的生产许可分类不统一,必然会导致辣条产品在市场监管判定中的不统一,“同品不同标”的情况由此形成。关于辣条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2016年底已立项,经过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开展风险评估以及多方征求意见,已通过最终评审,相关标准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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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 陈君石

  建议:辣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需要社会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为响应政府“三减、三健”要求,辣条生产企业需要加大科技创新,进一步减油、降盐,提升产品品质,以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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