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09:36 浏览量:27728 来源:信网
近日,青岛市北区保利堂商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2018年11月06日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发现,市北区保利堂商店(韩书慧)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市北区人民一路42号-34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其营业场所销售标注为“金奥力蛋白粉、鱼油软胶囊”等保健食品,并有2018年11月05日的收款收据显示销售鱼油软胶囊等保健食品的事实为证。
据调查,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950.00元,违法所得75.00元。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北区保利堂商店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00元;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合并罚没款人民币50075.0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