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09:59 浏览量:1160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六安市人民政府网消息,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3类食品30批次样品,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全部为市抽计划安排。
其中:粮食加工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同期抽检的同类别食品合格批次已先期公示,不合格批次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稍后公示)。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小麦粉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玉米油、茶油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霍山县诸佛庵镇农贸市场经营户李玲华经销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霍山县诸佛庵镇农贸市场经营户夏祖群经销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李玲华 |
霍山县诸佛庵镇农贸市场 |
韭菜 |
散称 |
/ |
/ |
腐霉利║0.43mg/kg║ ≤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2 |
/ |
/ |
夏祖群 |
霍山县诸佛庵镇农贸市场 |
韭菜 |
散称 |
/ |
/ |
腐霉利║0.47mg/kg║ ≤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