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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更新生产经营食品“黑名单”

2018-12-21 11:16   浏览量:1880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5年前,一批食品被上海市政府列入“黑名单”,上海食品生产经营者被要求永远或季节性、区域性禁止生产经营这些食品。5年后,这张“黑名单”进行了更新。

  上海市政府官网近日发布经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自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和5年前相比,新版“黑名单”加强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这两个环节以及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管控。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除禁止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禁止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还不得自行加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在老版“黑名单”中,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等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只是被季节性“封杀”——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这些食品。如今季节性“封杀”变成永久性“封杀”。上海许多饭店自行加工并售卖的醉虾、醉蟹、醉泥螺等菜品将淡出餐桌。能够生产经营这些产品的,只有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且只能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30日生产经营。

  其他方面,新老两版“黑名单”并无太大差异,依旧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贝壳类水产品。这类食品引起食物中毒的风险较高。

  食品安全整体管控水平更低的食品摊贩,也是“黑名单”重点关注对象。

  多个品类的食品被排除在食品摊贩的“菜单”之外,这些食品包括: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这意味着,路边摊将不得再售卖现场压榨的甘蔗汁、石榴汁以及自制双皮奶、酸奶等食品。这些食品如果生产加工环节不严加管控,很容易因原材料不安全、加工过程生熟食交叉、售卖前的储藏环节受到污染等原因,产生食品安全隐患。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经查证属实,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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