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16:56 浏览量:24008 来源:信网
信网12月5日讯 日前,信网获悉,青岛棘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棘海生物科技”)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2018年11月23日,城阳区食药监对棘海生物科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以上规定,2018年11月23日,城阳区食药监对棘海生物科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棘海生物科技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冷家沙沟社区东北侧,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生物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副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为核实此事,信网通过棘海生物科技的对外公示电话联系该司,但是接线人员表示并非棘海生物科技,而信网查阅棘海生物科技企业年报得知,该号码即该司年报中预留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