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0:14 浏览量:24259 来源:辽宁日报
12月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辽宁省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我省制定了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后,当场即可取得许可证。同时,简化了小餐饮经营许可前置要件,将6项申请材料减少为3项。可实现在线查询申请人《营业执照》的,审批机关无须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简化事前审批的基础上,我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两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检查,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若申请人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据介绍,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一方面可以较好地破解了“准入不准营”问题,对释放市场活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主动意识,进一步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