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要闻 > 正文

黑作坊生产 “加料”保健品销往全国27省市

2018-11-30 09:29   浏览量:27344     来源:海力网

  一男子通过黑作坊大肆生产添加西药成分的有毒有害保健品,销往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审法院判决男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18 年,处罚金 1082 万元。男子以“未检出西药成分的产品也有西药成分”为由提起上诉,但诉讼请求遭驳回。

  保健品中添加西药成分

  2016 年 2 月初,旅顺口公安分局得到线索,旅顺某药房疑似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经取样鉴定,该药房销售的降糖、降压保健品含有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属于有毒有害保健品。

  公安机关随后对该药房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未来得及销售的 6 种保健品 471 盒。经鉴定含有盐酸苯乙双胍、格列苯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等保健品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确实属于有毒有害保健品,已构成违法犯罪。

  侦查员根据涉案物品的地址前往北京该保健品包装盒上印刷的生产厂家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负责人明确答复只从事保健品技术的研发,但从未委托任何生产厂家进行生产市场上出现的胰宝化糖好康舒胶囊等保健品。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最终确定西安的赵某在此案中的主犯身份。办案民警又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车辆、活动区域、家庭成员、身边人员、供货商、加工窝点、仓库、资产等详细信息。

  “加料”保健品销往 27 省市

  2016 年 5 月 25 日,专案组抽调多警种精兵再次前往西安准备实施收网抓捕行动。同年 5 月 26 日上午 11 时许,专案组在当地食药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巧妙地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家中抓获,当场查扣赵某用于作案的大量物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为获取不法利益,自 2014 年以来长期从事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犯罪活动。范围涉及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赵某通过网上购买各种西药原料、保健品大小包装盒、外包装箱、铝箔、小合格证等材料,联系保健品的黑作坊大肆加工“虫草肾宝”、“美国摩根”、“藏王神根”、“胰宝化糖”等有毒有害保健品成品 .

  赵某通过网络发布保健品宣传信息吸引经销商订购,还雇佣业务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寻找经销商,找送货员、快递派送员通过物流发货的方式邮递全国,采取现金汇款和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货款。

  经检验,公安机关扣押的 20 种保健品检出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盐酸吡格列酮、马来酸罗格列酮、他达拉非,另有 3 种降压保健品未检出非法添加的物质;在扣押的 17 袋药粉原料中,9 袋检出西药成分盐酸吡格列酮、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及马来酸依那普利,8 袋未检出相关西药成份。

  获刑 18 年处罚金 1082 万元

  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销售金额 512 万余元,扣押货值金额 100 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核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赵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销售金额 57 万余元,扣押货值金额 18 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赵某系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1025 万元;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57 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 1082 万元。

  赵某不服提起上诉,理由是,他只销售而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3 种未检出西药成分的降压产品里也有西药成分,其行为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销售金额认定不准确;罚金刑过高。其辩护人除与其上诉理由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还申请对原判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部分的保健品进行重新鉴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分享到:

上一篇:唐山40家超市获评2018年度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下一篇:银川“你送我检”检测食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