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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三家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罚

2018-11-28 16:48   浏览量:1543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72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5期),涉及扬州市3批次不合格产品。2018年11月27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据通告,扬州市邗江杨寿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17-11-18的荷润米乳汁饮品(复合蛋白饮品)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经查,扬州市邗江杨寿好又多超市加盟店共购进上述荷润米乳汁饮品(复合蛋白饮品)12瓶,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6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邗市监案字[2018]101号。
 
  邗江区清东百货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1-1的酸甜山楂(蜜饯)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查,邗江区清东百货超市共购进上述酸甜山楂(蜜饯)15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邗市监案字[2018]106号。
 
  邗江区仁知俊百货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4-26的香橙味半切吐司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经查,邗江区仁知俊百货超市共购进上述香橙味半切吐司面包4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2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邗市监案字[201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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