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10:37 浏览量:2614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11月22日,为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莆田市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速冻类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冻库经营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约谈要求速冻类食品生产企业、冻库经营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以负责任的态度把好进货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进出货台账记录义务,严禁采购、加工、销售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无中文标签、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二是采购、加工、销售的生猪肉产品,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三是冷冻肉品必须按照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运营管理规定分类存放,不得乱堆乱放或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四是必须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存货人或出货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是发现来源不明、无中文标签、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品必须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以严谨的态度对消费者健康负责,诚实守信经营。
通过约谈,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加强对速冻类食品生产企业和冻库的监督管理。
上一篇:漳州市南靖县拉网式检查猪肉“两章两证”
下一篇:福建多地开展非洲猪瘟严密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