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14:24 浏览量:19930 来源:华夏时报
近日,一则《王岐山考察丹江口水库 饮用刚打上来的水》的新闻突然引发关注。内容显示,11月15日,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在湖北调研期间,乘船考察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亲自试喝了刚从水库打上来的清水。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下功夫守护好绿水青山。”王岐山强调说。
王岐山考察丹江口水库的背后,其实是中国饮用水水源地的危机和警报。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沈苏南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已有16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被撤销或拟撤销,占比总量的5%左右。究其原因,水源水质不达标和水源地保护区用地冲突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同时,保护区用地冲突往往也会给水源水质带来潜在风险。
保护水源地,减少“水质型缺水”,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
162个水源地被撤销
广州市流溪河西航道水源地、厦门市上李水库水源地、南京市浦口区长江浦口水源地、成都市自来水二厂水源地……这一个个名字,都是已经撤销,或者即将撤销的水源地。
根据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不完全统计,类似这样已撤销或拟撤销的水源地,在全国范围内总计有162个。而全国现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约3100个左右,也就是说,被撤销的水源地数量已经占比总量的5%左右。
根据沈苏南的观察,这些水源地的撤销公告的发布时间大多集中在2016年以后。从这一年开始,原环保部启动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用了两年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
“2016年以来,有关水源地撤销的信息发布的频率比以前高得多。我们推测,可能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水源地已经不再适合继续作为水源地使用了,导致其必须被撤销,所以才会有如此大量的信息涌现。”沈苏南说。
为了保证水源的稳定供应,每撤销一个水源地,一般还会寻找新的替代水源,所以总量并不一定会减少太多。不过,要想再找到像老水源地那样地理条件近便、水量供应充足、水质良好的新水源地却是没那么容易了,很多地方都不得不远距离调水。
以上海市为例,其重要水源地是黄浦江,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黄浦江下游的水质就不断恶化。1987年,上海市把自来水取水口上移至黄浦江上游的临江河段。1998年,又进一步上移至更上游的松浦大桥河段。到了2016年,金泽水库建成,比松浦大桥取水口又上移了40公里。
事实上,由于黄浦江的水源已经很难保障供水质量,上海早已将长江确定为第二水源。2011年,长江口青草沙水库就开始全面供水,目前供水量已占上海全市原水供应的70%左右。
水源污染是主因
在沈苏南看来,每撤销一个水源地,都代表着一次“痛苦的割舍”。
“水源地一旦被设立,一般不会去轻易改动,因为改动的成本太大了。”她说,“设立一个水源地,往往意味着旁边会建设一个配套的水厂,相关的供水管道也要重新铺设。一旦变化,这些已有的投入很可能遭受损失。而如果要保留旧水厂和供水管线,就不得不铺设长距离取水管道,来让这个水厂继续运行。”
同时,设立新的水源地,有时又意味着要在河流上游重新修建一个新的水库,这又会带来生态影响和移民安置难题,代价也非常高昂。所以,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无可救药”的地步,地方一般不会轻易地去更改水源地的位置。
既然如此,过去两年为何还有大量的水源地被撤销?沈苏南表示,从根源上说,这与水源水质受到污染或水源水质面临潜在环境风险有很大关系,江苏盐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了解,盐城地处苏北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仅市区就有近200条河道,按理说不应该缺水。但由于水源地保护做得不好,2009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了多起自来水异味事故。
2009年2月,当地市民在自来水中闻到了刺鼻的农药味,经查系当地城西水厂原水受到了酚类化合物的污染,盐城市紧急停水达70多个小时。2014年2月,盐城自来水再次出现异味,经查这一次是因为大量生活污水、粪便及农作物施肥随雨水冲刷入河,造成原水氨氮超标。2015年4月,盐城市再次大面积断水长达30多小时,原因又是“市区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水质出现不稳定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盐城也尝试对本地水源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但短期内都难以彻底改善。最终,盐城不得不“舍近求远”,从扬州市铺设83公里长的管线,将长江水远距离调运过来,才解决了500万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可是,如果任由污染发展下去,长江水也不一定是安全的了。在2016年的中央环保督察中,督察组专门针对长江水源地进行了督察。结果显示,在长江江苏段分布的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督察组现场抽查了12个,发现有8个都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如果是天然的‘水量型缺水’,这是自然禀赋问题。但如果是污染造成的‘水质型缺水’,使得有限的水资源进一步减少,就显得非常可惜了,应该尽量减少这一状况的发生。”沈苏南表示。
水源地保护法规制度需落实
除了水源污染,水源地撤销还可能有其他一些原因。
例如,随着城市发展,原本位于城市边缘的水源地逐渐被纳入城中心的范畴,水源地保护需求与经济发展需求相冲突,导致水源地保护区被撤销或调整;还有的当初的水源地保护区区划本身可能就有问题,例如把整个县都纳入了保护区范围,造成保护与开发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等等。
除了规划问题,还有的水源地管理上存在缺失,没有立边界、树围挡、建标识牌,也没有固定的巡查机制,外边的人不知道这里是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意识淡漠,保护也就无从谈起了。
“在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出在很多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农田、林地、住宅区、工厂、仓库、码头、餐饮娱乐设施,甚至是垃圾转运站,其中确实有不少是历史遗留问题,迁移起来比较困难的。但是,也有很多是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以后才新增加的,这些就纯粹是管理问题了。”沈苏南说。
事实上,我国早在1984年就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其中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1996年、2008年和2017年又三次修订法律,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并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保护区内不得建有排污口、违法建筑等项目。1989年还颁布了专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实已经比较完善了,水源地保护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重要的是如何去执行。”沈苏南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水源污染,还是规划不当,抑或是管理缺位等,都显示出整个的水源地管理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从整体上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