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15:15 浏览量:27555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1日,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第4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共102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016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有2批次永辉超市销售的海苔、干吃汤圆检出不合格。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永辉超市销售的海苔上黑榜
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包括蛋制品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分别为: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金辉淮安半岛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申石蓝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8日生产的田趣海苔(原味即食紫菜),漳州芗客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市元和双龙工贸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2018年8月5日生产的熟咸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屏南华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车站店销售的标称漳州市黄金宝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产的山药薄片-劲爆香辣味,晋江市龙湖镇汇美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兴旺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日生产的爆款锅巴(藤椒牛肉味),漳州芗客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鼎市桐山俩好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5日生产的海蜇丝(麻辣味),漳州芗客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鼎市桐山俩好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2日生产的海蜇(酸甜味),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永辉超市销售的干吃汤圆检出防腐剂超标
还有1批次永辉超市销售的干吃汤圆检出防腐剂超标,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太康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好人缘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4日生产的干吃汤圆(芝麻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不得超过0.5g/kg,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还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晋江市金井镇福德龙超市2018年8月22日销售的菠菜,氟虫腈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蔬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莆田市涵江区惠民量贩购物广场(萩芦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本地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生产的菜籽油,酸值不合格。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菜籽油》(GB 1536-204)中规定,酸价(KOH)应不超过0.20mg/g。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省诏安县亨利实业有限公司新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晋江市吉利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生产的咸杨梅,甜蜜素不合格。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可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腌渍的蔬菜及蜜饯等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甜蜜素在话化类中最大使用量为8.0 g/k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