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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葡萄酒还不能说明进货来源 海口立兴商行被罚没53万余元

2018-11-15 16:16   浏览量:25221     来源:法制时报

  海口美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近日检查发现立兴食品商行销售的1978都夏美隆拉菲红葡萄酒已过保质期,该店负责人也无法说明该葡萄酒的进货来源。11月7日,该局没收该商行违法所得9800元,并对其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52.5万元。
 
  海口美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近日对立兴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销售的1978都夏美隆拉菲红葡萄酒已过保质期。经检查当事人的进货台账,执法人员未发现1978都夏美隆拉菲红葡萄酒的记录和相关凭证。该店负责人李小玲也无法说明该葡萄酒的进货来源。
 
  为追踪溯源,辩别真伪,执法人员通过该酒标签信息及海口市富隆酒业加盟商提供的信息,分别向广州市天河区食药监局、广州市海珠区食药监局发函协查。协查结果是富隆酒业不承认代理进口并销售过这种酒。来源至此中断,无法再追溯。
 
  11月7日,海口美兰区食药监局决定对立兴食品商行未在进货台账上记录涉案食品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800元,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52.5万元,共计罚没5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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