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14:29 浏览量:29754 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期,海口龙华区食药监局继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因未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海口市春晖幼儿园、龙华区明日之星幼儿园被行政警告。
据介绍,10月16日,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义龙横路的海口市春晖幼儿园检查发现,该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的资格证于2014年颁发,有效期3年,目前已过期。检查发现该园食用油的检验报告仅有4份,大米的检验报告仅有1份,油和大米的相关采购手续不齐全。
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海口市山高村的龙华明日之星幼儿园检时发现,该幼儿园存在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的情况。执法人员指出,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提供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
因存在未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等违法行为,近日,海口春晖幼儿园、龙华区明日之星幼儿园被食药监部门行政警告,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