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10:52 浏览量:21718 来源:证券日报
根据媒体报道称,目前,红牛中国北京的生产基地已停产多时,与此同时,有爆料称,停产与红牛的品牌之争有关。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向华彬集团公关部负责人求证此事,对方仅表示一切以声明为准,并称,“涉及内部经营管理的安排信息,暂时不会主动披露。”
2018年9月底,红牛中国在中国的经营期限正式到期。而双方争议的焦点莫过于到期之后,红牛中国是否仍有继续经营的权利?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原本长期合作的伙伴因为利益而导致彼此互不相让,一定会对红牛品牌、产品和消费者带来最大的损害。但与王老吉和加多宝不同,红牛的合作双方都是私人企业,彼此都拥有一些筹码、各自博弈,毕竟走到不可挽回对双方都是坏事。
品牌纠纷 剪不断理还乱
196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了红牛饮料品牌。不过,真正让红牛这个品牌声名鹊起,还需要提到另一个人——奥地利人迪克·梅特舒兹。1984年,许书标与迪克·梅特舒兹共同成立了奥地利红牛,可以说,将红牛销向了全世界,拓宽了市场。
1995年3月27日,许书标与另外一名泰籍华人——严彬一起,成立了红牛泰国。1998年,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中国)在北京注册。《证券日报》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目前,该公司的股东主要有:红牛泰国、英特生物制药控股、环球市场控股以及北京市怀柔乡镇企业总公司,这四位的股份分别占比为:88%、7%、4%以及1%。
在严彬的助力下,红牛进入了中国内地市场,并大获成功。彼时,中国市场的功能型饮料正一片空白,通过严彬的广告投放、营销等手段,红牛占据国内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不过,一山不容二虎,许氏家族和严彬的矛盾日益激烈。
双方关系恶化最早可以追溯至2016年,当年10月份,红牛中国使用红牛商标(仅中国大陆地区)到期,而授权方红牛品牌持有方泰国天丝则表示不再续约。
而双方正式决裂得从今年9月底说起。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9月29日,是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到期的日子。而从其成立日期1998年9月30日算起,公司已经经营了20年。不过,信息显示,目前公司依旧处于营业的状态。
在营业期限到期后,9月29日,红牛中国官方微博立即发出声明。声明称:“本公司已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了营业期限延长申请,营业期限的延长正在办理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许氏集团与严彬的主要矛盾触发点在于二十年和五十年。
根据声明,红牛中国称:“本公司合营各方早已形成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并且在前述期限内,公司是唯一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公司。”
而红牛中国目前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二十年,系为满足公司设立时的相关外资注册审批对登记年限的特别要求,并不代表公司的经营期限仅为二十年。
不过,对于这个五十年,许氏集团却矢口否认。在红牛中国发布声明后不久,泰国红牛、英特生物制药控股便联合给予回击。
声明拉锯战打响 真相陷罗生门
“目前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业已届满,各方股东从未达成任何关于延长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的协议,任何与之相悖的主张都是毫无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其意图只是为了拖延正当的法律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应当立即清算,并停止与清算无关的一切经营行为。”
不仅如此,在联合声明中,泰国红牛、英特生物制药控股表示,目前决定启用新的合作伙伴和运营模式,并妥善安排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员工。
10月16日下午,红牛官方微博再度对红牛中国五十年合作期限作出声明。红牛中国称,1995年,许书标与严彬共同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则。
与此同时,红牛中国表示,此前受限于相关政策要求,营业期限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只能记载为二十年,2002年,外商投资限制已被取消,红牛中国的营业期限可直接登记为五十年。
此外,红牛中国还认为,五十年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础,是具有最优先效力的基础法律文件,是双方合作的“宪法”。
10月16日晚间,针对红牛中国的声明,红牛泰国、英特生物又再次表态,其从未与红牛中国或其相关方签订过所谓的“五十年协议”,红牛中国的存续时间应为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和章程中明确的二十年,并且该期限已经到期。
从声明来看,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似乎陷入了罗生门,究竟谁对谁错?并没有定论,可能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4日,红牛中国再度发声,表示严彬的女儿严丹骅已授权Korpniti Law Office 律师事务所将事实情况公布。
据该律所称,严丹骅将在泰国曼谷就诋毁、诽谤其父声誉的言论向警方报案,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并就盗用泰国红牛名义违法发布停止红牛中国经营的言论,在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此外,据红牛中国近年来的经营情况,经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测算,如许氏家族第二代继承者违反前述协议约定,将给红牛中国造成超过千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0亿美金,不含华彬中国、红牛中国已支出的200亿品牌投入费用及已向泰方支付的40亿元费用)。严彬、红牛中国将依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追讨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一切法律后果。
就在红牛中国方面宣布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之际,10月31日晚间,《证券日报》记者从媒体渠道获悉一份由泰国红牛、英特生物制药控股联合发布的一份新的声明。其表示,已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的纷争其实就是利益的纠葛,从产业端结合消费端去看,双方各有各的道理,不过,最后还是需要去依靠法律进行裁定。(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上一篇:新疆全力支持特色乳产业发展
下一篇:咖啡业务首次进入百胜中国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