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16:28 浏览量:13380 来源:中国法院网
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网购生鲜以其配送便捷、价格优势明显等特点受到了不少人青睐。然而生鲜产品保质期较短,一旦遭遇纠纷,由此所带来的维权尴尬也让一些人头疼不已。郑州的赵先生就因买到了几箱变质土鸡蛋后多次协商退款不成,将销售商告上了法庭。2018年10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销售商某荣公司全额退还赵先生的4090元货款。
2017年12月,赵先生在某购物网站上看到某荣公司出售的土鸡蛋蛋黄大、饲养环境纯天然无污染、价格还比别家要便宜,便同卖家联系,一口气订购了四箱,随后在对方的引导下将4090元货款通过微信转给了卖家的微商账号。
三天后,赵先生购买的土鸡蛋到货了。可他打开后惊讶地发现,收到的土鸡蛋并不像之前双方约定的,是标注的生产日期在一周内的鸡蛋,而是明显有些异味、摇晃时能发出明显晃荡声的变质蛋。
赵先生气不打一处来,立即跟卖家交涉要求退款。对方则以货物已经寄出,变质系运输途中保存不当,其概不负责为由拒绝了赵先生的退款要求。没过几天,赵先生就发现,自己竟被卖家的微商账号“拉黑”了。
多次联系卖家未果后,赵先生将某荣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令其全额返还4090元的货款,并支付违约金1218元。
惠济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义务。原告赵先生与被告某荣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协议,被告某荣公司应按原告要求提供符合原告赵先生质量要求、能够正常食用的土鸡蛋。现因被告某荣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故原告赵先生要求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原告赵先生要求被告某荣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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