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 09:47 浏览量:25528 来源:辽沈晚报
吃火锅时吃出来一些异物,“朋友的火锅店(家乐福店)”说给予免单,消费者不同意只是免单处理,提出赔偿要求,店家说赔偿做不到,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读者投诉:吃火锅“吃出刷子毛”
21日,读者高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10月20日在沈阳铁西区在艳华街红粉路一家名叫“朋友的火锅家”吃饭,从火锅里吃了一些异物,“好像是毛刷子的毛”对于这种情况,店家说给予免单处理,但自己不接受只是免单的处理结果,要求火锅店给予10倍赔偿,但火锅店没有同意。于是支付了115元餐费然后开具了发票。
高先生介绍:周六傍晚去“朋友的火锅家”去吃饭,两个大人和一名6岁小孩点了一个番茄锅,等着上菜有一阵,上了菜和肉,刚吃了几口,“就发现里面有不明物质,好几根挺长的,好像是毛刷子的毛。”
发现了火锅里有异物,高先生等人没法再吃下去了,和店家进行了交涉,然后就结账走了。
高先生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在和店家进行交涉时,店里的工作人员称,尽自己最大能力解决,“如果顾客认为解决不满意,明天等领导来解决。”
高先生出示的消费小票显示:开台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5时26分,点的是番茄大锅,点了羊排、肥牛、杏鲍菇、虾滑、大白菜、茼蒿、油麦菜,一共消费115元。高先生提供的手机支付结账时间是当日晚6时15分。
高先生说:如果免单能解决,当时就不用付钱直接就走了,“但我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要求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火锅店:只能给予免单处理
21日下午,“朋友的火锅店(家乐福店)”的一名女服务员介绍:周六晚上是有一位先生在店里的二楼吃饭,点的是番茄锅,后厨在加工制作锅底时“把一些东西铰到锅里了,其他人点的火锅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就那位先生吃的锅里有,服务员具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汇报给领导了。”
这位服务说:店里想给免单处理,那位先生没有同意,说该多少钱,然后要求开了发票。
“朋友的火锅店(家乐福店)”的田姓店长介绍:这个事情确实是我们的责任,出现这种事情肯定得我们承担责任。
火锅里的异物是什么东西?田店长推测:顾客点的是番茄锅。番茄锅底包装是用绳系的,“好像是包装带之类的东西被铰到锅里了。”
田店长说:“作为店面来讲,我们最大的能力肯定就是免单,平时就是打折之类的,然后免单的钱由我们员工全体来摊、出这个钱。顾客想要求10倍赔偿,我们做不到、不可能给他。”
对于顾客的赔偿要求,田店长说愿意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律师:吃到异物应该如何赔偿?
昨日,高先生拨打了沈阳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把自己在“朋友的火锅店(家乐福店)就餐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举报。
吃饭时吃出了异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进行赔偿的呢?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陈一光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吃出异物,商家仅给予免单或说换一份新的,这样处理是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陈一光律师表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