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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烹煮湟鱼者”被依法处罚

2018-10-19 15:16   浏览量:17454     来源:西宁晚报

   本报讯 这几天,“网传烹煮湟鱼视频”一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湟鱼是青海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岂容他人随意烹煮,还肆无忌惮地将视频公布于众?10月18日,省渔政管理总站在市公安网安支队的配合下,找到了这位胆大包天的视频发布者马某某,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对视频发布者一片讨伐声
 
  据了解,10月13日,“抖音”一则烹煮疑似湟鱼的视频引起了省渔政管理总站执法人员的关注。视频内容也引起了众多网友和市民的哗然!网友花儿红留言:“湟鱼是野生保护动物,决不允许烹煮,这位仁兄应该受到惩罚。”网友小丸子说:“很多年前,湟鱼救了青海人的命,现在极力保护都来不及,怎能忍心杀它?”一时间,网络上对视频发布者一片讨伐声,大家都想找出这位“大胆狂徒”,以正视听。
 
  视频发布者受到应有处罚
 
  针对这一事件,省渔政管理总站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在市公安网安支队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城东区建国路一处市场找到视频发布者马某某,对其进行讯问,并对购买现场进行指认。马某某承认所购鱼类为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是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马某某对烹煮湟鱼事件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青海将严查湟鱼“黑手”
 
  经过此事件,省渔政管理总站呼吁广大市民“不买、不卖、不食”湟鱼,一旦发现湟鱼贩卖者,可进行举报。下一步,青海将集中力量坚决制止捕捞湟鱼的违法行为。对于贩运环节,将通过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等行动,重点查处隐蔽在幕后的“渔霸”,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予以重点查处,打击嚣张气焰,切断违法链条。在市场管理方面,将对大水桥、151、鸟岛、西宁和海东的农贸市场等销售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及时应对网络舆情,主动发现舆情苗头,果断处置,对网络上出现的不良信息和观点予以正面引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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