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1 13:03 浏览量:14963 来源:宽窄研究院
近日,《关于与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相关纠纷案的严正声明》显示,2022年8月,周震等人将其名下企业名称变更为“贵州大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此后伪造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股东签字的股东会议决议,在决议中编造成立所谓的集团公司,并将后者的厂址、发展历程、现状照片、获奖经历及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编撰成册,对外进行宣传招商或销售白酒产品。
此后,“真大唐”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收到数批陌生人的“维权”,最终发现该合同系大唐酒业集团签署的。贵州仁怀茅台镇大唐酒业将后者诉诸法院。2024年11月26日,大唐酒业集团属地法院——碧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万元。
一审判决认定了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名称不变,目前大唐酒业集团公司仍正常存续,且为消除影响,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已向铜仁市中院提起上诉。和普通的商标之争不同,“大唐”之争涉及的是更广泛的厂名之争,对经销商和消费者来说,厂名相似的产品,往往更难分辨。这也揭示出该案背后复杂的一面。
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名称注册,可能也存在不严谨问题。你怎么看?(宽窄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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