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14:28 浏览量:20646 来源:中国食品网
近日,记者从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为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屏山县食安委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食品安全职能职责,压实各级各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共治责任,有力有序高效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架构,屏山县食安委修订印发了《屏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县食安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县政府分管经济商贸、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联系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任副主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等44个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安委领导下,成立县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全县食品安全重要决策、评估和执法提供专家意见。
县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县食安委日常工作。县食安办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经商科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所在镇等分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兼任。乡(镇,含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参照县食安委及县食安办组成执行。
同时,屏山县进一步细化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县食安委、县食安办、乡镇党委和政府9项职责,44个成员单位6项共同职责及各自不同的具体工作职责(2~14项不等),13个食品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共同职责,全面压实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推进工作,屏山县细化和完善了县食安委(办)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表扬奖励制度、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为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建立统一权威、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悉,近两年,屏山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根据宜宾市食安办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屏山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全市排名第二。科技创新助力屏山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得到国家科学技术部部长肯定性批示。屏山县代表四川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上作《主动作为推进中小学生营养餐高质量发展》的交流发言等10余项创新工作获得宜宾市书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