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 14:14 浏览量:16830 来源:中国食品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提出了大食物观。从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到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大食物观”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大食物观的内涵,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对于新形势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乃至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讯(记者 王薇)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微生物在保障土壤健康、实现绿色食品生产和生态安全等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和平建议,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亟待加强。
张和平表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利用新技术、智能化手段,建立了集资源收集、保藏、分类、评价、共享利用为一体的微生物资源保藏库。相比之下,我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尚在初级阶段,仍存在资源家底不清、功能特性挖掘不足与产权保护不够、资源库/馆藏建设与能力低下、相关管理政策缺位等问题,致使我国农业微生物仍面临着资源与数据“孤岛化”现象,国内资源流失和境外资源收集保藏不足等种质资源安全风险。
张和平分析,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馆藏建设与能力亟待提升。目前,我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相对滞后,总体表现为保藏条件简陋、保存方式单一、库容饱和,智能化程度严重不足,尚无自动化保藏与存储系统,缺乏新兴技术与高通量筛选设备以及标准化的操作,保藏工作效率低下且菌种保藏质量不一。
二是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不足、功能开发及应用亟须开展。当前我国农业微生物资源丧失与流失问题严重:由于生态气候的急剧变化导致种质资源的数量和多样性不断减少;大量重要的资源,包括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科研和应用价值的资源,由于保藏不善、人员退休等原因造成不可弥补的资源丢弃或遗失;国外研究人员从我国带走不少种质资源。我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十分丰富,但缺乏统一的收集管理,实际登记类群较少,核心菌种自给率不高,严重依赖国外进口,且境外菌种保藏占比严重不足。此外,对优异的种质资源功能开发不足,无法实现精准高效的应用。
三是微生物种质资源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亟须加强,国家管理政策法规亟待完善。目前,我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菌种的共享利用。同时,与微生物资源相关的监管政策缺失,成为种质资源安全的极大隐患。现行《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条例》等法规亟须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张和平建议:一是加强国家农业微生物菌种资源库建设。引导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微生物种业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大种质资源库建设专项支持力度,重视微生物创新人才培养,对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性科技人员给予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二是加强菌种的收集保护,提高优质菌种的挖掘。系统开展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摸清家底,实现应保尽保,发掘重要功能和特殊类群的菌种;对于有重要价值的资源,在合理确认菌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需进入国家菌种库进行长期战略保藏;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国际交流,提高境外种质资源占比,丰富我国农业微生物资源库;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深度发掘优异种质,加快微生物创新利用。
三是加强基础创新,提升农业微生物优质菌种功能开发与应用。加强农业微生物领域科技创新,建设微生物种业全国实验室和国家创新中心,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助力优质种质的功能开发,提升核心菌种的自给率。加强农业微生物功能评价技术研发,提升菌种功能评价效率和应用转化率,实现农业全产业链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构建分子标记、遗传线路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实物资源汇交机制,实现良性的资源保护与共享;推进微生物资源的引进、引出规范化管理,以及与国际性法律文件相适应的国家标准的制定,降低微生物种质资源流失风险。
《中国食品报》(2024年03月05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