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5 08:39 浏览量:2969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俗话说“挂羊头卖狗肉”,近日,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挂“牛头”卖猪肉,用“腌腊猪肉”冒充“牦牛肉”销售的违法经营行为。
日前,南溪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某农贸市场熟食摊区时,听到有商家喇叭宣传兜售“五香麻辣牦牛肉”,经询问摊主钟某某,得知其售价为30.00元/斤,明显低于市场在售牛肉价格。执法人员立即要求钟某某出示进货票据,票据显示品名为老厂大块猪肉麻(猪肉干)。因钟某某经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责令钟某某关闭喇叭,删除语音,停止销售,并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明,摊主钟某某销售的食品并非“五香麻辣牦牛肉”,外包装标签载明品名为腌腊肉(酱香),配料中并无牛肉成分,而是猪肉干。其经营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南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市场上个别商家,为拓展销路,谋取超额的利润,故意将猪肉干冒充牛肉干来销售。这种“挂牛头,卖猪肉”的虚假宣传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下一步,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长辨别食物的知识,特别是购买肉质类产品时,要仔细查看肉的纹理、质感等,防止“偷梁换柱”的行为发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成本价的假“肉干”。同时,商家也要敲响警钟,诚信经营很重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行为要不得,如果性质恶劣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负刑事责任。(刘言、张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