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09:52 浏览量:2602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日前,有知情者向本报记者爆料,河南驻马店有60多户餐饮商户入驻的大型餐饮单位“天中老街美食城”碗筷消毒形同虚设,进货记录欠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餐具清洗流于形式
据了解,9月6日至8日,第二十一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将在驻马店开幕。中国农洽会是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四个5A级农业展会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在地级市举办的5A级农业展会,而驻马店天中老街美食城距离大会主会场仅500米左右,日接待量可达上万人。
回看去年的第二十届农洽会,共172个代表团,5000多家企业,其中国内外500强企业20多家来驻马店参加了会议。参会客商近3万人,其中境外嘉宾500多人。
设想一下,如果天中老街美食城如爆料所言,管理混乱,面对如此体量和分量的国家级大会,能否保证大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这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8月8日中午,记者赶到天中老街美食城进行暗访,在该美食城的前台和60多户餐饮商户的店铺内记者注意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等餐饮业必备的证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张挂于明显位置,但这似乎并不影响这里热闹的生意。
在美食城一家名为“一根面”的餐馆内,记者看到,新鲜的蔬菜和垃圾桶被一起堆放在案板上,淘洗抹布的池子还用来洗菜。
打开美食城的共用消毒柜,里面的筷子和碗都是湿淋淋、油乎乎的,有些筷子上还残留着食物残渣和白色的纸巾。
8月9日上午,记者再度来到天中老街美食城暗访。在洗碗操作间里,来自60多户餐饮店的五花八门的餐具被浸泡在飘满油污的蓝色塑料收纳盒里,洗碗工快速将餐具从污水里捞出,扔进一台消毒机。在机器的另一头,一名洗碗工倒掉部分餐具内浑浊的洗碗水,将餐具放入一个灰色塑料收纳盒进行淘洗。由于很多餐具个头较大,没等被清水全部浸泡,就被捞出装车。以这样蜻蜓点水般的作业,几分钟之内,洗碗工就用不到20厘米高的少量“清水”淘洗了几百个餐具。
在记者拍摄洗碗间作业过程中,美食城的一名工作人员走进洗碗间,充满警觉地瞪大眼睛问记者:“你是谁?这是我们的后厨,谁让你进来的?把你录的视频删了,这是我们公司的机密,否则不能出去。”
记者亮明身份并出示记者证后,这名工作人员仍拦阻记者不让出门,还拨打电话叫来保安,并称:“你今天不能走,现在去我们领导办公室说清楚,你必须把视频删了,把你的证件给我。”被困十几分钟后,乘工作人员与保安暂时离开之机,记者迅速打车返回住处,视频和图片资料得以保全。
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驻马店市食药监局办公室,办公室王主任对记者说:“开发区的工作人员都去基层了,今天怕是赶不回来了,你明天上午去采访他们吧。”
8月10日上午,记者与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高副局长以及该局3名工作人员来到天中老街美食城。采访中,驻马店天中老街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萍对记者说:“我们有证,是多家商户集中办理的一个证,只不过没有向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进行公示。我们开业两个多月了,的确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我会马上让工作人员把《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件放在前台醒目的位置上。”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第五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而天中老街美食城有60多户餐饮店,经营项目各有不同,进货也各有各的渠道,竟然能合办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访过程中,记者要求苏萍提供各商家的进货明细,一个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支吾了几声后,最终也没有拿出任何进货记录明细表。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而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也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当天上午的采访过程中,面对该美食城存在的诸多问题,高副局长一直在帮商家作解释,“人家是统一收银,统一管理,就可以合办一个证,这符合食品安全法。”“我们会尽快要求他们把证件挂到醒目位置。”“苏总,把你们办好的健康证拿出来让记者看看。”……从始至终都没有向商家提出任何处罚和整改要求。
8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驻马店市食药监局,准备将上述问题和相关情况向该局反映并继续采访,办公室王主任说:“我很忙,我也不懂这些东西,你要去问专业人士。现在哪个商家没有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开会去了。”
从记者的暗访和现场调查结果来看,天中老街美食城存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里指出的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该条款规定:凡是出现以上情形的餐饮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然而当8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天中老街美食城,发现这里的情况没有一丝整改的迹象,相关证件依然没有向消费者进行公开,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也并未对美食城进行处罚。
记者遭遇“受贿”险情
8月12日,记者看到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开发区宣传部作出的书面情况说明,却是一味地为天中老街美食城开脱。说明中这样写道:该美食城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然而没有张贴、悬挂出来;记者拍摄的水渍碗筷照片,是刚洗出来的;针对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已经下发了改正通知书……
8月14日,高副局长打来电话:“天中老街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希望记者继续前往驻马店市进行监督采访。”
8月15日上午左右,记者和高副局长以及该食药监局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在驻马店西站见面。记者主张在中午就餐高峰期,前往天中老街美食城一探究竟。
而高副局长说:“先找个地方住下,吃完午饭后,再去天中老街采访。”随后,高副局长等三人在驻马店市兆荣国际花园酒店开了一间房,房号为8226。
之后,记者和此三人去了一家名为“记忆餐厅”的餐馆吃饭。从餐馆出来后,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要把记者送回房间,到房间后,该工作人员扔下一个黑蓝色公文包后迅速跑出房间,记者随即追出,追到一楼,他们已经一起开车离开酒店。
拿着装有现金2000元和两条苏烟的公文包,记者第一时间赶到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纪委监察委举报,该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事儿不归我们管,要去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纪检组反映。”当日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至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实名举报,并上交了驻马店市食药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行贿的钱物。
本报记者 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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