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10:35 浏览量:24092 来源:中国食品网
2月16日,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宜宾市南溪区某白酒销售门市存在擅自使用“李庄白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行为。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白酒销售门市在门头店招上使用“李庄白酒”字样,且在售的散装白酒酒坛上印有“李庄白酒”“订制”字样,同时酒坛上附有该散装白酒生产供货商的白酒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经询问调查,经营者不能提供其自身和该白酒生产供货商使用“李庄白酒”地理标志及产品名称的授权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的规定,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据悉,“李庄白酒”是宜宾市翠屏区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涉及白酒生产供货商地址也为宜宾市翠屏区,因此,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将相关线索移送翠屏区市场监管局并商请协助调查。2月21日,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协同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李庄白酒”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情况、涉及白酒生产供货商和销售者地理标志使用授权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付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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