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13:58 浏览量:26165 来源:中国食品网
近日,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获悉,市场监管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冷冻饮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79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8批次。
抽查样品中,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企业扬州市枣源酒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私藏定制酒(露酒),规格型号为500ml/盒、酒精度:42%vol,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标准为41.0%vol~43.0%vol,实际检测为38.9%vo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酒精度即是酒中乙醇浓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
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针对发现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