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9 15:19 浏览量:235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27号),涉及成都市1家经营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成都悦祥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风干肉(五香味)(辐照食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风干肉(五香味)(辐照食品)(购进日期:2022-06-0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酸梨汁)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四川牦牛沟食品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检验报告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26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风干肉(五香味)(辐照食品)10公斤,货值1100元;已销售3公斤;库存7公斤,共计7公斤;封存0公斤(库存的7公斤产品已退给成都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成都悦祥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8日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风干肉(五香味)(辐照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完善进货票据收集和建立完善的台账,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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