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3 14:08 浏览量:11195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记者罗晨)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2月1日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与管理原则。在当日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此前要求中华老字号创立于1956年以前的条件,《管理办法》调整为“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将可持续发展摆在更突出位置;在继续开展认定的同时,还将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确保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成色。
据介绍,2022年,近35%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突破1000万元的占七成以上。今年春节假期,老字号线上消费超过3亿元,同比增长约5%,餐饮外卖消费同比增长13.5%,成为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对此,《管理办法》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例如,申请成为中华老字号应具备以下条件: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以及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等条件。申请成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则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并将根据各地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数量,结合各地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综合情况,采用因素法确定每一批次各地可推荐的数量上限;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按照不超过全国推荐总量80%的比例提出拟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此外,还将组织有关机构开展中华老字号日常监测,建立“红绿灯”机制,原则上每年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评估,发布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结果分别采取通报表扬、约谈警示等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挖掘老字号消费潜力,商务部还将有哪些举措?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出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支持举措:聚焦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五一、十一等重要假期,以及618、双11等消费节点,推动老字号进商场、进街区、进社区、进平台;着力推动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商品和服务,打造更多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消费场景;组织更多老字号掌门人、传承人走进直播间,讲述发展故事,展示传统技艺,让消费者买到优质产品。“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加快品牌培育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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