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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仪陇县开展春节前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添加剂专项检查

2023-01-31 15:38   浏览量:15581     来源:中国食品网

  自“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四川省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为抓手,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春节前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添加剂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两超一非”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1月16日,立山市场监管所召集辖区内卤肉、糕点等重点品种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召开集中行政约谈和食品安全培训会。会后,执法人员对各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一家酱卤肉小作坊内的操作生产间摆放有一个白色塑料桶,桶内存放有250g亚硝酸盐且该小作坊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该亚硝酸盐的购买票据和使用记录。上述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项: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存放、使用食品添加剂及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规定。目前,立山市场监管所已对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存放、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卤肉作坊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同期,金城市场监管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卤肉加工坊加工间配料桌上摆放两罐复配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日落色”(俗称“日落黄”),其中一罐已打开使用。当事人称,为让产品色泽亮丽、诱人,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配方,在腌制卤肉原料过程中超范围添加日落黄。该店在卤肉制品中超范围添加复配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日落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目前,金城市场监管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工作,突出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服务指导小作坊规范生产,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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