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5 17:02 浏览量:27756 来源:食品网
近日,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广大群众持续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纷纷开始备药、囤药,“布洛芬”、“连花清瘟”等药物被抢购一空,甚至“一药难求”。
在此背景下,有关监管部门发现,贵州省仁怀市个别市场主体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发布“新冠疫苗加强针酒”“莲花清瘟酒”“新冠疫苗酒”等违法白酒产品信息,利用“新冠疫情”进行恶俗商业营销,其行为不仅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也是违反基本市场规律利用疫情牟利的投机行为,更是目光短浅伤害民众感情的失德行为。
为此,12月15日,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发出倡议:请各会员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利用新冠疫情进行恶俗营销的行为,在确保企业自身不生产销售违规产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经销商、合作伙伴和企业员工的宣传引导,一是不得利用“新冠疫情”进行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和宣传炒作,二是对已经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销毁处置有关产品。
倡议中提到,请各会员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引导、主动监督举报,切实维护仁怀产区酱香产业的集体形象和集体荣誉。自此倡议发出之后,凡发现会员企业以及有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在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之外,仁怀市酒业协会将按《章程》采取相应行业自律措施,并附上仁怀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851-222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