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7 10:44 浏览量:12835 来源:姑苏晚报
江苏省食药监局日前在官网上发布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其中涉及张家港市一家超市销售的不合格野山椒凤爪。前天,市食药监局发布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依法对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公告的产品为张家港市宝亿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野山椒凤爪。该批野山椒凤爪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企业于7月10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表明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并将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监管部门于7月12日组织复查验收。
据悉,张家港宝亿隆超市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立案调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前天,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0元,没收库存的“野山椒凤爪”97袋,罚款10000元。(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