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0 14:36 浏览量:29229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记者王宁)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886号建议的答复,围绕“关于加强传统作物品种和农家品种的登记和收集”“关于建立国家和地方种质库与农民种子系统的互存备份和资源共享机制”和“关于探索惠益分享机制和实行有效保护”3方面内容回应了“关于加强就地活态保护利用的农民种子系统建设”的建议。
传统作物品种和农家品种是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育种创新的重要物质基础。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行动,累计抢救性收集和集中保护了40多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传统作物品种和农家品种。随着近几年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农村部自2015年开始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组织全国2323个涉农县(市、区)广泛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并对其中种质资源丰富的679个农业县开展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了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在西双版纳、武夷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包括作物保护与利用的传统知识)调查、收集、记录和编目,初步建立了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同时开展了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与保护成效评估。
为确保农作物种质资源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农业农村部近年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现已在全国建成了国家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北京)及复份库(西宁)各1座、中期库10座、种质资源圃43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214个,长期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52万份,其中传统作物和农家品种占60%以上。其中支持云南建设了特有果树及砧木、甘蔗、大叶茶树等作物种质资源圃3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13个,“十三五”期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安排中央投资3000余万元,支持新建西南区农作物种质资源繁殖更新基地圃和云南国家高原野生稻种质资源圃,对现有甘蔗、大叶茶树2个国家资源圃进行改扩建,“十四五”期间还将计划支持新建、改扩建云贵高原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干热区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新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隔离基地。各省(区、市)有关农业科研单位、企业和农民育种家也建有种质资源库圃,实现了国家和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互为备份。同时注重调动农民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利用机制,一些省份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中对提交优异传统作物品种、农家品种的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目前,国家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定期开展种质资源田间展示和公益服务,每年对外分发种质资源6万份次,支持育种创新和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如云南“毫木西”优质稻地方品种在当地已基本消失,由国家资源库返回原产地后成功打造了“遮放贡米”品牌,带动农民年增收超过2.5亿元。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有关要求,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将农作物种质资源纳入中国农科院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积极探索建立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牵头研究起草《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拟规范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利用、惠益分享等活动,遏制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维护国家生物遗传资源主权和利益。此外,农业农村部指导云南、广西、湖南等地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地方立法,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物遗传资源就地保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