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15:49 浏览量:12938 来源:食品网
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景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车站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该局督促景区运营管理者落实好景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明确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定期开展景区食品安全培训和自查自评,加强景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景区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车站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确保游客食品安全,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接待游客、旅游团队,不超能力接待。
该局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民族宗教事务、水务、文化旅游、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旅游市场主体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食品经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规范操作情况,是否贮存、加工、经营野生动物、野生蘑菇等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动旅游食品诚信经营。同时,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该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旅游景区公众宣传平台等,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提示,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12315),增强游客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车站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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