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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拳出击 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2022-04-07 16:32   浏览量:23956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记者 杨晓晶

  质量安全是产品的生命,检验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的“体检证”、消费行为的“安全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取得好转,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日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已突破5万家,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年均机构数量增长超过10%,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我国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在制度建设、联动监管、平台查处、联合惩戒、创新监管等五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会上,乔东介绍说,2021年,全国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93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20起,撤销、注销167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4年来,全国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6.4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万起,撤销、注销104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全方位加强治理

  据介绍,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及行业退出机制等多方位的监管制度基础。

  加强线上监管。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实施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加大了以案释法力度。

  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将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机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对300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商户等开展查访。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汇集2016年以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对社会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信息,平台累计访问量已突破150万人次。

  “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取得好转,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乔东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已突破5万家,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年均机构数量增长超过10%,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我国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

  “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尽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乔东同时指出,根据目前监管中掌握的情况,检验检测报告造假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别,分别由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造成。一类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低价恶意竞争。另一类是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假冒资质证书、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甚至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兜售,侵害合法从业机构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格惩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撤证的撤证,该通报的通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查处的检验检测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了17个涉及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既有有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也有无检验检测资质的生产企业、网络商户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

造假必受严惩

  针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的监管,据乔东介绍,根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和投诉举报线索情况,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第二种是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第三种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等假冒机构资质编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的假报告。

  乔东指出,针对不同的造假主体,监管部门和监管手段不尽相同。一是对依法应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针对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

  二是对依法应由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气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继续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的跨部门联动监管,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对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的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目前尚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实践中需依靠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规定对其“伪造证明文件”、“伪造印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将加大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此,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表示,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除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检验资格;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根据《刑法》“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方面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即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触犯《刑法》“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据了解,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建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能力查询系统”,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查询到相关机构的证书编号、注册地址、能力范围等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有公开的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查询渠道。此外,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消费者首先可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也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系统”查询。

  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在扰乱正常商业秩序的同时,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于2022年4月至7月底继续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顿。同时,还将加强跨部门联动监管,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海关、药监等部门部署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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