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10:44 浏览量:29090 来源:中国食品报
2020年12月至今,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57万家次,立案759宗,其中生产环节1宗、运输环节18宗、销售环节32宗、储存环节22宗、使用环节686宗。扣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432箱、塑料袋1692.98万个、散装塑料餐具8.7万个,罚款214.87万元。立案数和罚款数均为全省第一,处罚金额占比30.8%。
针对一年来的禁塑案件的办理情况,该局梳理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生产类1宗、运输类1宗、销售类1宗、储存类5宗、使用类2宗。
六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口龙华茶掌柜茶业行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储存环节)
2021年3月16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到海口龙华茶掌柜茶业行仓库(仓库地址为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2号恒大外滩10栋303)检查发现,该单位储存珍珠果奶管、注塑饮料杯等22种塑料制品,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扣押。经核实,该单位共储存塑料制品1444箱,货值73390元。经查明,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质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该单位的行为符合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实。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44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口龙华海胜商店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储存环节)
2021年5月31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到海口龙华海胜商店检查,发现存放标识材料为PP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9个规格品种共286箱。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上述29个规格品种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该商店的行为符合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实。经核实,该商店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材质为PP,数量为286箱,货值为15582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28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星宇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储存环节)
2021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在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32的仓库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仓库里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批。经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领导批准,对上述塑料袋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同时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主要经营清洁设备及用品、厨房设备及用品销售等业务。2021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仓库里检查时,现场查获当事人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其中有白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厘米)1795个,黑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厘米)77294个,白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厘米)3400个,黑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厘米)10450个,黑色垃圾袋(120×140厘米)500个。经核对查获的塑料袋均标有制造使用材料为聚乙烯“PE”,图标为“PE-D2W”等内容,未有标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白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厘米)1795个、黑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厘米)77294个、白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厘米)3400个、黑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厘米)10450个、黑色垃圾袋(120×140厘米)500个和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是海南福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法行为案(使用环节)
海南福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法行为并立即报告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是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法行为案(使用环节)
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法行为并立即报告给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赵文阳 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