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 15:33 浏览量:26854 来源:食品网
本报讯(记者王宁)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市场规模和消费群体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高发,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仿冒他人字号及商品包装的“傍名牌”行为等。电子商务平台不应是法外之地,但由于其特殊性,维权难度和成本往往大大增加,主要表现在调取电商经营者个人身份信息难、案件财产保全难、电商平台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上述情形致使电商平台知识产区维权成本高企,侵权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提出下列建议:
强化电商平台对于审核经营者主体信息的义务,且各经营主体必须亮照经营;身份审核应采取多种方式综合验证,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者为实际经营者,防止借用他人,尤其是恶意借用老人身份证开店,致使实际经营者无视法律法规进行侵权活动。
简化电商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序,只要在购买后投诉或要求披露,平台就应该在合理期限内披露电商经营者的主体信息,平台不能限制投诉账户的投诉数量。
强化电商平台的披露义务,若在诉讼中,应原告要求,电商平台有义务向法院和原告披露被诉网络店铺的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收付款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信息)。
对于平台不予披露的情况,应当与侵权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在电商平台和互联网行业内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商家一旦被发现在某一平台售假,则在其他平台也不能售卖相同产品。
胡成中表示,“德力西”自注册以来就一直在与“傍名牌、蹭流量”等侵权行为作斗争。很多商标申请人明明就是同行、同乡甚至同学,却故意去申请注册与知名品牌相近或者相同的商标,即便被驳回也没有多大损失,一旦“漏网”则获利巨大,正宗品牌每年则要提起大量的商标无效申请、异议申请,耗费企业资源。
胡成中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设立恶意注册黑名单制度,任何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都必须通过黑名单系统的筛查。一旦发现有恶意注册的“前科”,直接不予受理;无“前科”而受理后,发现属于恶意注册的,经查证据确凿后应分情形对其处以永久禁止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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