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1:03 浏览量:25918 来源:中国食品报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食品安全话题引起广泛热议,代表委员围绕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纷纷建言献策。
本报讯 (记者罗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者、销售者的提示义务,但仍较为原则,既未明确何为未成年人食品的注意事项,也未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具体阐述,实践中可操作性较低。”在实际调研中,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张莉发现了儿童食品存在的一个问题,对此,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规范未成年人食品标签。
相关研究显示,导致儿童青少年肥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食品中高脂、高糖、高盐,需要适时对“三高”食品加强标识,让家长能够在购买食品时及早介入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保护。一些研究提出,将糖、脂肪、盐的含量等关键信息在儿童食品包装上以简单醒目的方式标识,对“三高”食品作直观的提示,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是控制儿童消费“三高”食品的有效方式,便于有效控制儿童肥胖,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然而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分类,也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食品包装及标识的法律法规。一些仅针对婴幼儿,如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其包装及标识的条款也分散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多个法律法规之中。”张莉说,实践中,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重视并加以推动解决的问题,比如营养成分标识不直观,绝大多数的家长和孩子在选购时无法直观了解哪些食品是高盐、高脂、高糖食物,孩子们食用后可能会对健康带来哪些影响。缺乏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市场上冠以“儿童专用”的食品与同种类食品并无实质性差异,但价格普遍较高,有的甚至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另外,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小商铺售卖的辣条、干脆面、果味饮料等食品安全质量难以保障,部分属于“三无”产品,油、盐、糖含量普遍较高。
“建议加强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加强专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张莉说,明确“儿童食品”的专门分类,出台用于未成年人的专门食品包装标识标准,对未成年人食品的营养成分标识、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预包装食品上使用醒目、简单且易读的图形或者文字标识,对“三高”食品作直观的提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去选择更适合儿童青少年的食品,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上一篇:王银香代表:加快出台生乳新标准促进乳业转型升级
下一篇:打通行业“任督二脉” 全面提升中国乳业竞争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研发高级经理史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