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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委员:壮大乡村产业 实现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2022-03-08 10:39   浏览量:23939     来源:中国食品报

  3月7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进行大会发言。多位委员就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经济稳发展等社会关切话题提出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王红表示,壮大乡村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能力和治理能力的综合提升,进而实现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不仅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更是乡村振兴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王红谈到,当前,在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实践中存在3个突出问题,即对乡村产业功能的特殊性重视不够、对城乡要素流动的双向动力培育不够和对农民创业的新动能激励不够。

  为此,王红建议,应构建以乡村特色为基础、以城乡融合为推力、以农民创业为抓手的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稳定脱贫,推动乡村振兴。

  具体来说,一是以自然和文化为基础衍生新业态,夯实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遵循乡村区别于城市的自然和文化功能特点,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下,以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及特色的乡村文化为基础,催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乡村生态和文化旅游产业等新业态、新产业。同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建立大中小型产业圈共存的可持续产业体系,形成乡村产业振兴和绿色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是以要素流动为核心促进新融合,形成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城乡融合带动产业要素的双向流动,才能真正盘活城乡优质产业要素并兼顾脱贫攻坚时期已形成的产业基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在实践中,要立足当地特色,针对城市市场需求,引导乡村产业生产适销对路、质量上乘的产品;要引入先进技术,与大企业合作,适度扩大乡村产业规模,发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为城市资本“下乡”和农民返乡创业提供产权保障、利益分配机制,达到农村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是以创业为手段培育新动能,助力实现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其主要途径就是鼓励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与城乡产业要素相结合,进而创造新价值,形成产业兴旺的持续动力。要充分考虑农民作为创业者的角色,为农民与农村要素相结合实施创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如将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清理出的资源优先供给农民创业者使用,为乡村农民发展庭院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创新创业行为提供政策保障等。

(本报记者 韩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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