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2 10:31 浏览量:12615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宣传、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1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93家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8848户次,开展行政约谈172次,开展宣传活动150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1次,查处违法案件67起,处罚没款285万元;公安机关共侦破制售假劣保健食品犯罪案件5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2人,捣毁窝点39处,摧毁犯罪团伙8个,涉案价值1500余万元。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专项治理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金东区查处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案
2019年12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活体蚯蚓、生姜、大蒜等作为原料,生产供人直接服用的无标签预包装“氨基酸营养液”。除部分自用或赠送外,该产品均通过快递销售。截至查获,查清当事人共生产6个批次的上述“氨基酸营养液”382瓶,销售312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生产销售无标签“氨基酸营养液”,并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进行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金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财物、没收违法所得5562元并处罚款139765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开发区查处某电子商务商行虚假宣传案
2021年6月23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电子商务商行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减肥保健食品“AIREIVS西梅酵素”,经检验,上述产品中含有酚酞成分。当事人生产出含有酚酞的“AIREIVS西梅酵素”600余公斤,共计15余万包,供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及下游微商进行销售。当事人唐某上述违法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涉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余涉事人员均已抓获归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兰溪市查处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兰溪市某养生馆于2021年4月开始,以免费体验电子仪器波动仪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前来听取其精心准备的养生课程,所有的养生课都做了课件及固定话术,虚假宣传所售波动仪、灵芝孢子胶囊等,引导老人高价购买。截至2021年7月被查获,其销售违法所得共计36308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308元,两项共计236308元。
案例四:磐安县查处欧某等人无证生产假冒减肥药案
2020年7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欧某伙同杨某、张某等人通过购买设备及原材料自行加工生产减肥药,后通过刘某、焦某、赵某等代理在网络上销售,欧某等人生产的减肥药经检测含有国家列管物质西布曲明。2020年12月,磐安县公安局侦破该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捣毁生产窝点2个、扣押减肥药丸10余万颗,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法院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刑事判决。
案例五:浦江县查处某服装店虚假宣传案
持有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当事人于2019年11月8日获得昆山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授权,通过实体店铺及微信销售魔胴防弹咖啡,并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大量图片和视频等宣传魔胴防弹咖啡的减肥功效,但其无法提供相关功效科学证据。至2021年1月21日,当事人购进魔胴防弹咖啡1240盒,除现场发现的119盒及少量自己食用外,其他均已销售。当事人有关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六:武义县查处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订购一批货值金额为41880元的梵达牌银杏提取口服液,准备以小盒为单位进行销售。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3日,当事人每日通过免费发放鸡蛋,吸引中老年人前往其经营场所内开展产品宣讲会,期间共开展了6次宣讲会,参会人员共422人次。截至查获,当事人尚未售出梵达牌银杏提取口服液产品。其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武义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七:义乌市查获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于2020年4月5日起,在其企业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净颜梅果味果冻产品的广告,虚假宣称该产品有减肥功效。经核实,净颜梅果味果冻为普通食品,并不存在广告宣传的功效,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以罚款99000元整,上缴国库。
案例八:永康市查处邹某等人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5月,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邹某涉嫌生产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咖啡,通过微商渠道向全国各地发货进行销售。同年5月27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对开展执法检查,捣毁该减肥咖啡生产窝点,抓获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邹某,现场查扣咖啡原料100余公斤、西布曲明添加剂1袋、包装材料6万余份、减肥咖啡成品1000余包,销售额达100余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邹某等8名涉案人员已被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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