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09:53 浏览量:14237 来源:食品网
近日,嘉里一酒香(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因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中,含有涉嫌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的功效的语句,受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5万元。
其官方公众号内于2021年2月19日对外发布的题为“一杯美酒,治愈你的节后综合症”的广告信息中,含有涉嫌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的功效的语句,该广告影响力持续至案发。
上述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根据2015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中的第二十三条法则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此前也有相关葡萄酒企业触犯该条而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