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1:06 浏览量:22845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记者叶青)8月3日,成都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从8个方面进行了新修订。
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新增奖励金计算方式、调整奖励金计算比例、提高了单次奖励金额、细化了重奖标准、明确奖励主体和管辖原则、取消针对标签瑕疵的奖励、新增有关司法判决等事项的举报奖励和精简了奖励金发放的内部审核流程。《奖励办法》在提高奖励金额、细化重奖标准、新增有关司法判决等事项的举报奖励3方面有亮点。对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
据悉,2013—2017年,成都市发放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逐年攀升,分别为4万元、30.7万元、79.61万、128万和183万元,5年时间内增长4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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