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0:31 浏览量:11096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
本报讯 (记者王京臣)土地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基,进入新发展阶段,按照新发展理念,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关键。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陕西省委副主委、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昝林森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保障小农户的权益、提高小农户的收益、加强集体经济建设,对健康持续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至关重要。
昝林森指出,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土地流转信息传递不充分,流转过程中部分小农户存在被动流转现象;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监管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对农民增收拉动作用不强。
昝林森建议,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提高政府、农户、土地流入主体对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土地流转过程政策、流程的透明度,使农户切实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流转方式和具体落实步骤,提高农户权益自我保护意识。还要构建合理的流转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小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构建政府监督下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小农户除了出让租金收益之外,从流转土地的收益中获得二次分配的机制,切实保障小农户的收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户”的三方监督小组共同进行工作。土地流转后,应形成“回头看”机制,调查土地用途、合同履行、农户生活现状等情况,留底存档。规范“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意向征集、培训答疑、土地确权、价格评估、合同审核、流转登记”等土地流转程序,保证土地流转符合法律法规。从制度上,把保障小农户增收纳入到政府工作考核、土地承租企业流转土地诚信之中,构建完善的小农户利益保障机制。